(经2020年3月11日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)
同继内〔2020〕2号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5〕3号)要求,为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,促进在线开放课程建设,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特制订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遵循教育教学规律,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势,满足学生自主学习与个性化学习需求,推进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第三条 教务科负责在线课程的规划和使用,信息技术科负责在线课程建设和技术支撑。
第二章 课程规划与建设
第四条 在线课程建设以学院公共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为主,支持优势学科和特色课程优先开发。
第五条 由教务科进行课程规划。在线课程建设需经课程负责人申报、教务科审核后,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,方可进行。教务科负责与课程负责人确定课程的建设方案。开发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44118太阳成城集团正式在编人员,并围绕继续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,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内容,选用合适的教材,进行有效的教学设计,落实相关教学环节,确保课程教学质量。
第六条 由信息技术科进行在线课程教学与课程建设,提供技术支持。信息技术科根据课程建设方案,与课程负责人进行沟通,组织课程技术开发人员协助教师开展在线课程教学,并进行课程的录制、后期制作,制作完成的在线课程需按要求在学院的在线课程平台上线。
第三章 课程管理与运行
第七条 在线课程是学院支持下的教师工作成果,其知识产权归学院与教师共同所有,凡在学院内开展的教学活动均具有使用权。
第八条 教务科需通过相关院系加强对课程和选用教材的审查,既要符合教学大纲,又要因材施教,保证课程教学质量。
第九条 教务科需组织有关专家和教学督导对上线课程进行审查,包括课程内容、授课PPT、语言表达等等,并对审查结果予以记录,留存备查。对讲述流畅、画面清晰、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准予上线。
第十条 教学督导需加强对师生在线互动过程的监管,要参与对教师在线教学和师生在线互动过程的检查。督促教师应注重学生学习情况反馈,及时调整线上授课策略,努力提升学习效果;督促教师应充分发挥作业、讨论等在线学习功能,丰富在线互动的形式。
第十一条 信息技术科负责课程上线运行的技术支持以及课程资源(音视频、图片以及其他相关文档)的日常管理。
第十二条 课程负责人负责上线课程的资源更新及教学秩序维护,为学习者提供优质的教学支持服务和个性化指导,并持续对上线课程进行改进和优化。
第四章 课程应用与评价
第十三条 课程运行过程中,学院鼓励主讲教师实施助教制,择优选拔符合要求的助教,指导并督促其完成在线教学辅助任务。助教协助任课教师在线上教学环境中开展教学活动,作为师生间的沟通桥梁,传达信息以及提供信息技术支持服务,还要对师生在线互动过程进行监管,严明在线教学课堂纪律,保证在线教学效果。
第十四条 重视课程评估,确保课程教学的高质量。对于教学效果好、教学质量高的课程,学院给予一定奖励,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在线开放课程,学校中止该课程继续开课,暂停该课程负责人申报其他在线开放课程。待课程整改完毕后,根据评估结果再确定该课程是否继续开课。
第五章 支持与保障
第十五条 学院对在线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。经费可用于课程调研、培训学习、课程制作、视频录制、剪辑与加工等。鼓励教师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支持,开展在线课程建设。
第十六条 学院定期安排在线课程相关在线教学技术培训,旨在提高学院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44118太阳成城集团负责解释。